时间:2022-12-23
景德镇学院教育学院人才培养持续改进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23
景德镇学院教育学院人才培养持续改进工作方案
“持续改进”是师范专业认证的三个基本理念之一,是师范生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的达成的重要保障。师范专业认证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专业的持续改进与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建立“评价-反馈-改进”的持续改进机制,能够持续地改进培养目标,以保障其始终与内、外部需求相符合;能够持续地改进毕业要求,以保障其始终与培养目标相符合;能够持续地改进教学活动,以保障其始终与毕业要求相符合,为此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小组及责任
二、持续改进工作的内容
(一)评价调研
1.调研内容
按照《景德镇学院教育学院本科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和达成评价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景德镇学院教育学院本科专业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景德镇学院教音学院本科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景德镇学院教育学院本科专业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每学年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及达成情况、毕业要求的合理性及达成情况、课程体系的合理性及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的调研。
2.调研对象
(1)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方调研,包括历届毕业生、在校生、专业教师、基地单位、用人单位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的调研。
(2)同行高校调研
3.调研方式
(1)线下:走访、座谈会、举办基础教育论坛等
(2)线上:问卷调查、视频会议等
4.调研时间
覆盖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等内容的调研每年集体组织调研至少1次,平时不间断收集来自各方的意见。
5.形成调研结果
(二)评价数据整理
1.形成年度调研报告
将收集到的定量和定性评价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形成年度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可为综合调研报告,也可为专项调研报告。
2.撰写评价达成情况报告
每年10月前副院长负责撰写《**届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报告》。每学期课程结束后,课程教师撰写《**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专业负责人撰写《**学期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每年院长负责撰写《**年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报告》。
报告内容均应包括达成情况(或合理性评价情况)、主要问题和持续改进举措。持续改进内容需从制度和机制、教的方面、学的方面以及管理方面进行分析。
(三)评价结果反馈
1.反馈给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并提请审议。
2.反馈给专业师生:每学年初将评价报告内容(结果、问题和措施)通过教师大会和学院网站等方式向师生公布。
3.反馈给校质监部门:提交学校质量监控部门以供监控参考。
(四)评价结果使用
1.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结果作为培养目标四年一次大修订和两年一次小修订(如果需要)的重要依据。
2.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结果作为毕业要求一年一次修订(如果需要)和评价机制改进的重要依据,作为课程体系调整的重要依据,作为课程教学质量提升、师资队伍和条件支持保障改进以及质量监控机制改进的重要依据。
3.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作为课程体系调整的重要依据。
4.课程目标达成评价作为教师教学和教学管理持续改进提升的重要依据。
三、持续改进工作的督查
持续改进工作督查组每年全程督查相关工作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形成年度督查报告,对在持续改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员工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教育。
四、持续改进工作的保障
1.学院业务费和自筹办学经费保障调研和评价工作中产生的费用。
2.推优评优、职称评审、年末分配等管理制度中专项制定针对持续改进工作的激励措施和奖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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