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景德镇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景院发〔2025〕91号)、《景德镇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景院发〔2025〕97号)及《关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集中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景院教发〔2026〕49号)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本科专业教学资源与人才培养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具体工作要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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