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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

景德镇学院教育学院行政人员考勤与请假管理规定(修订)

来源: 日期:2023-05-08 00:00 浏览量:

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景德镇学院教职工考勤与请假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就行政人员考勤和请假规定制定如下:

1考勤规定

1、所有行政人员必须遵守上班签到制度,每天在值班领导处签到。考勤结果于每月的5日汇总,上报人事处。院主要领导将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2、上下班时间

上午签到:08:00—08:20 下午签到:13:30—13:50

如行政人员在超过规定时间签到,值班领导须在签到本上注明实际签到时间,如未到岗则以旷工处理。

上午下班:11:50 下午下班:17:20

提前下班者则以早退处理。

二、请假规定

在学院规定的工作时间内,由于个人的原因不能出勤的,应认真履行请假手续。

1、请假在1天(含1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审批后告知当天的值班领导。

2、请假在1天以上的,按《景德镇学院教职工考勤与请假管理规定》(景院发[2017]62号)文件中的规定进行办理。

三、本规定于2023年5月8日正式施行。

教育学院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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